1.详细填写签证申请表(身份证号码,家庭地址及电话,工作单位、电话及职务等,请务必如实填写);
家庭住址为现具体住址;
电话为现单位和现地址真实座机电话,以备领事馆确认;
明确填写一同参团客人的姓名及相互关系,例:丈夫王瑜;
紧急联络人应明确知晓客人赴日旅游;
访问地点写明具体的名称,例:东京,大阪,不可只写日本;
2.45*45mm大小彩色(白色背景,头发上部需留出0.5-1cm的空白)近期照片2张;
3.本人因私护照(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,末页“持照人签名处”须有本人签字;如有旧护照请提供旧护照首页及所有签证及出入境章页);
4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全家户口本复印件(各1份,A4纸);
5.单位在职证明原件(单位抬头纸打印,需注明姓名,何时开始在此公司工作,现任何职和护照号码,在职证明落款处注明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及日期,并在落款上加盖公章;有效期为3个月);
6.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经过年检,在有效期之内,并加盖单位公章);
7.资产证明(本人名下的房产证、车辆行使证、五万以上银行存款证明);
注:夫妻可以提供配偶名下资产证明,另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;
受理:内蒙古 北京 天津 宁夏 山西 新疆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甘肃 西藏 陕西
青海
领区划分以工作生活常驻地为准,如户口非上述地区,但却在上述地区工作或学习,请提供上述地区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。
★护照
原件 |
1份 |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,至少有三页空白的签证页,旧护照有日本或其他欧美发达国家出境记录提供复印件。(后期使馆需要补充提供旧护照原件情况除外)。 | |
★照片
原件 |
2份 | 2张近6个月以内拍摄的45mm*45mm正方形白底彩照,不可翻拍冲洗,头发不可遮住耳朵和额头,不可配戴眼镜,不露牙; 建议留存电子版以备不时之需 | |
★签证申请表
原件 |
1份 | 请真实完整的填写个人资料表,我们将按照您提供的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交领馆 | |
★身份证 | 1份 |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,行程结束后仍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 | |
★户口本 | 1份 | 户口本整本清晰的复印件(单面竖版);有内容的都要复印(封皮及空白页除外) | |
★暂住证
原件 |
1份 | 领区划分以工作生活常驻地为准,如户口非上述地区,但却在上述地区工作或学习,请提供上述地区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(办理时间不限,在有效期内既可) | |
★银行对账单
原件 |
1份 | 银行最近一年的对账单(进账一年累计够10万,不限工资),银行柜台打印盖章。本人不满足可以提供直系亲属的资料。如直系亲属(父母,配偶,子女关系)一人收入达标,全家即可办理 | |
★在职证明
原件 |
1份 | 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,要有供领馆查询的单位地址、单位电话,并备注职位,需领导人签名(此签字人应为非申请人本人或同行人),加盖红色公章 | |
★营业执照 | 1份 | 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或相似功能材料),复印后加盖公司公章 | |
其他材料1
原件 |
1份 | 为了提高客人的签证通过率,请尽可能多的提供财产证明材料:①金额10万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(有效期半年或以上)②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或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③购房发票/购房合同(首尾10页信息页)/房产证整本复印件(包括房屋结构图)④税务局开具的最近1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(能证明月薪1万元或以上) | |
结婚证 | 1份 | 已婚人员必须提供结婚证清晰复印件 |
北京 天津 山西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
领区划分以工作生活常驻地为准,如户口非上述地区,但却在上述地区工作或学习,请提供上述地区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